《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 2025 年 5 月 20 日起施行。
该法共 9 章 78 条,包括总则、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它将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5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关情况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在介绍研究起草制定情况时指出, 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其制定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的生动实践,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标志性事件,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民营经济促进法创下了很多个“第一次”:
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
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
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这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进一步向社会表明了发展民营经济是党和国家一以贯之并将长期坚持的方针政策。
王振江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中的许多条文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如治理“背靠背”条款、规范行政执法等方面的规定。在立法过程中,始终坚持统筹兼顾当下和长远,对需要在当下通过立法解决的重大问题,重点放在明确主要制度措施、基本制度框架和法律主要要求,同时,为未来实践发展留有空间。如法律中规定的国务院有关部门统筹研究制定促进民营经济投资政策措施、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政企沟通机制等,既明确了建立制度,又为下步结合实际出台配套措施、细化落实举措预留了空间。还有一类重大的问题,就是各方面反映一致,都认为实践中较为突出,需要下大力气解决的,如违规异地执法、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等。对这一类的问题,法律则明确作出禁止性规定,申明法律的原则和底线,增强刚性约束。这些规定的实施,将在定纷止争、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备认为,这部法律对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是进一步稳定预期。民营经济促进法旗帜鲜明地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旗帜鲜明地强调,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旗帜鲜明地强调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充分彰显了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以法治的稳定性增强发展的确定性,是民营企业安心谋发展的“定心丸”。
二是进一步坚定信心。民营经济促进法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关切,作出针对性制度安排。比如,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方面,法律规定,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非禁即入”。比如,平等使用生产要素方面,法律规定,国家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数据、土地等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做到“一视同仁”。比如,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方面,法律规定,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强调“不得侵犯”。
三是进一步促进高质量发展。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民营经济已发展到相当的规模,整体实力、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都大大提升,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促进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一方面,注重鼓励支持。比如,设置“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等专章,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投资、创业,鼓励在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积极发挥作用。另一方面,注重引导规范。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守法善经营,加强风险防范,履行社会责任,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方光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是工商联工作的主责,民营经济促进法总则第7条明确了工商联的职责,为工商联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服务民营企业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治保障。
我们要组织好宣传解读。民营经济促进法公布以后,在民营经济人士中间引起了强烈反响,普遍认为这是民营经济发展里程中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的重视和关心。全国工商联有32万执委和500多万会员,服务覆盖广大民营企业。我们将加强法治宣传,以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宣传解读为契机,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家深刻领会立法宗旨,积极传递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方针政策,凝聚人心,凝聚共识。
我们要开展好为企服务。民营经济促进法提出了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长效举措,必将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的支撑。我们将配合职能部门加快配套政策的出台,助推法律规定落到实处,还要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建立完善政企沟通机制,提高服务水平,持续为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赋能,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提高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不断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拓展新的广阔空间。
我们要积极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优化民营企业评价营商环境工作,及时收集和反映民营企业在法律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司法执法部门优化配套措施,规范执法方式,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我们要引导好守法经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实施“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提升计划”,深化法治民企、清廉民企建设,推动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管理经营水平,引导更多的民营企业在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同时,踊跃投身“万企兴万村”“百城千校万企”促就业行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我们要建设好商会组织。民营经济促进法专列一条,明确了行业协会商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协调自律作用。各级工商联所属和所联系的商会有56000多家,我们将积极履行管理、指导、引导、服务职责,配合立法机关加快制定行业协会商会法,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商会制度建设,加强商会党的建设、完善商会服务职能,指导商会在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维护、纠纷处理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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